貿易公司一般會比其他行業公司的稅負壓力要高,原因主要有:1.一般納稅人的貿易公司,增值稅稅點為13%,因供應商多而雜,從而無法取得足夠的進項抵扣;2.無法取得足夠的人力、物力等成本發票,導致公司利潤虛高,企業所得稅一般都會按照25%去繳納;如再加上股息20%的分紅稅,貿易公司的綜合稅率其實是很高的。那么這些問題如何解決呢?

一些地方政府出臺了多樣的稅收優惠政策,這些政策都是政府批準,并由當地財政局、招商局組織聯合推廣的,不需要實體入駐,也允許異地經營。那到底有哪些稅收優惠政策呢?
增值稅和所得稅地方留存的比例分別為50%和40%,一些稅收洼地可以做到將地方貢獻部分的70%-90%獎勵給企業,綜合下來實際稅負能下降35%-45%,即公司交100萬的稅,能夠拿到35萬-45萬的獎勵。利用這樣的政策,我們就可以將主體公司、分支機構、采購中心或銷售中心注冊在這樣的的稅收洼地。
有貿易就會存在產品研發、市場調研、推廣營銷、信息咨詢、廣告宣傳等服務類業務,公司可以將這部分業務分包給個人獨資企業,而個人獨資企業又可以享受核定征收政策,核定后的綜合稅率在3.2%以內(如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恢復成3%,那么綜合稅率在5.2%以內)。比如將一筆400萬的業務分包給個人獨資企業,只需要承擔12萬左右的稅款,完稅后的資金可以自由支配。
個體戶可以采用定額征收是全國的普惠性政策,即無論你收入多少,都是按照固定的稅率來納稅,綜合稅率在1.55%-2.05%左右(如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恢復成3%,那么綜合稅率在3.55%-4.05%左右),但是大部分對于個體戶的注冊地址和開票金額等限制較多。我們可以通過找到對注冊地址和開票金額沒有很高限制的園區,根據公司自身情況,將公司的采購中心、銷售中心、研發中心或者等下屬部門獨立注冊為個體戶,入駐在這樣的園區中。
根據《國家稅務局關于加強和規范稅務機關代開普通發票工作的通知》規定,個人取得臨時性收入、需要開具發票的,可以去稅務機關代開票處或者依法受稅務機關委托的單位開具增值稅發票。貿易公司會存在給非公司員工的個人代理或銷售發放傭金,但獲取不到相應的成本發票的情況,這種情況我們就可以去有相應稅收政策的地方,采用自然人代開的方式去解決。

總結:無論通過什么方式,企業自身都需要做到業務真實、三流合一,切不可踩偷稅漏稅、虛開發票等稅務紅線!